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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察监督
时间:2024-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能过上一个安全年、健康年。近日,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在节前开展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对县域内大型商超销售的生鲜肉类、散装食品等开展走访调查。

在检察监督过程中,检察干警重点对散装生鲜肉类、蛋类、蔬菜、奶制品等节日期间的重点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情况,销售前的储存情况进行了解,向超市管理人员了解县市场监管局对商超食品类的日常监管是否到位。

调查中发现,部分超市的冷冻散装加工食品存在未在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问题,既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此我院干警就发现的问题立即与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磋商,督促整改,并一同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到位,保障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格落实食品“四个最严”部署和要求,能动履职,与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合力,堵塞监管漏洞,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为全县人民度过平安春节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机关提醒: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购买年货时,请您前往正规市场、商场、超市选购年货,切勿在无证摊点购买。在选购食品时,请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禽肉产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如果发现相关问题,请您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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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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