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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槐河检察在行动 同心同力同向行 四县检察携手共护槐河美
时间:2023-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石家庄市槐河流域跨区域协作,共同做好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检察院牵头,汇集赞皇县人民检察院、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槐河流域进行巡查,共同制定了《关于石家庄市槐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并于2023年6月6日下午在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石家庄市四县关于槐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联席会”,举行了现场会签仪式。

会上,首先宣读了《关于石家庄市槐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随后,元氏、赞皇、高邑、赵县四县检察院联合签署了《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办理协作机制、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会商联办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向党委汇报和与行政部门衔接机制、案件研讨与分析交流协作机制、联络员制度”等八项具体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后,与会人员就加强槐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内容进行了座谈,并依次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槐河发源于赞皇县西南部嶂石岩,贯穿赞皇、元氏、高邑、赵县四县,是调节生态环境的重要水系。制定的槐河流域跨区域水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对于持续改进和系统保护槐河生态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既是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部署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创新举措。

会议要求,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逐项细化,一抓到底。一是站位上再提升。槐河是我市的一条重要生态河流,槐河治理也必将造福两岸人民,四地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其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予以落实,成立协调领导小组,作出统筹安排,推动联动协作机制落到实处。二是措施上再细化。结合省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中水环境领域所涉及的5类15项监督内容,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在跨区域办案上通力协作,在调查、取证等方面无条件配合、无缝隙协作,必要时,可成立联合办案组。要探索智慧检务新模式,四地检察机关要发挥科技优势,特别是利用无人机拍摄面广、动态跟踪、细节捕捉、不受复杂地理环境条件限制等特点,实现高效率联合调查取证。要与“检察+行政”等现有工作机制密切衔接,加强与四地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在线索共享、会商研判、联合调查等方面的协作,让机制既建立又见效。三是宣传上再发力。找准槐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点,充分利用“报、台、网、端、微、屏”等渠道,全媒体宣传、互动式传播检察工作动态,同时与四地媒体加强沟通交流,强化社会面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爱槐河”浓厚氛围。

“槐河流域”公益保护任重道远,“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融四地检察智慧,强化四地协作,将“槐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一以贯之、一抓到底,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让槐河常驻“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自然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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