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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谨防帮信罪,莫因亲情成为“工具人”
时间:2023-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热心肠、亲友感情”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李某本是一名勤恳工作的物流装卸工,2022年10月,李某妻弟张某多次让自己的姐姐向李某借取银行卡,谎称自己开办的汽运公司交易流水较大,需使用李某银行卡用以转账。李某在明知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的情况下,将自己河北农商银行卡出借给张某使用,并在银行卡出现封锁的情况下,多次帮助张某前往银行卡解锁。后农商银行卡彻底封锁后,李某在意识到张某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碍于亲情,为张某办理中国银行卡供其使用,直至案发。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张某协助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跑分,并为境外诈骗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李某提供的银行卡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2023年8月25日,元氏县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李某,2023年11月14日,向元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行为。常见的帮信犯罪行为就有出租、出借本人电话卡、银行卡,并提供刷脸登陆、取现套现等帮助的行为。

亲情本应惜,但头脑清醒,保持理智,对犯罪关卡望而却步是关键,切莫帮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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